南通市市监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5期)

根据江苏省市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27期)》,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江海路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0公斤。

经侦查,因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江海路分公司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规格型号:称重) 上述产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南通市市监局 2021年6月24日 ,已销售30公斤,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江海路分公司销售的油京果(生产日期:2021-01-23,因生产过程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海门区市监局依法对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江海路分公司免于行政处罚,经排查,抖客网,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告,。

但未有召回。

原标题:【南通市市监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5期)
内容摘要:根据江苏省市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27期)》,现将涉及南通市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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